近年来,我县触及农产品收买的合同诈骗案时有发生,不法分子以“高价收买”为幌子,骗收农户的产品,此类合同诈骗不只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产业安全,也打乱了商场经济秩序。
(一)嫌疑犯往往使用农户急于出售粮食的心思,采纳高价赊购的手法骗收农户的粮食,农人把农产品交给嫌疑犯后迟迟不能收到货款。
(二)嫌疑犯前期会按约好时刻预付粮款,骗得农户信赖,接下来就再次拖欠,到达意图后携款逃跑。
(三)农户在没有具体了解到嫌疑犯的具体情况下,由于信任熟人,不核实赊购人的经济实力,容易就将农产品赊购给嫌疑人,致使上当受骗。
(四)农户以为即便向公安机关报案,也难以拯救其丢失,因此往往不会自动报案,使违法行为未能及时被发现并得到应有冲击。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仔细剖析合同诈骗违法的新手法、新特点,针对一些对社会经济秩序损坏严峻的案子,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会集警力,坚决予以冲击。
农户要进步防骗认识,与人进行买卖农产品时,最好仍是不要赊欠;不相信所谓的高价收买;要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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