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行业动态 发表日期:2024-05-17 08:16:55 浏览次数:1
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花了钱的人商品的感官认知。这一规定的实施,意味着“生鲜灯”将被列入禁用范畴。
存在了数十年之久的“生鲜灯”被消费者诟病已久。特别是鲜肉、肉制品摊位上,“生鲜灯”常被称为“美颜滤镜”,为变质肉、注水肉“遮丑”,误导消费者的感官判断。
当下,政策过渡期即将结束,南京生鲜市场撤灯情况如何?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记者走访了经营者、消费者及监管部门。
早高峰刚过,浦口凡星综合市场的客流渐渐散去。走进市场,各区域的铺子上都亮着整齐划一的条形荧光灯。但和蔬菜、水产等区域不同的是,猪肉区的摊位还加装了一排排圆形灯。它们和以往红色“生鲜灯”的外形一样,都由数颗LED灯珠组成,但光亮颜色和条形灯一致,均为白色。
凡星综合市场是浦口区最大的农贸市场之一。据市场负责人郭瑞介绍,11月上旬,市场工作人员梳理摊位上不符合《办法》的“生鲜灯”,在换下后统一为所有区域和摊位安装上了条形荧光灯。“刚撤灯的时候,很多猪肉摊主不适应,说条形灯照的肉颜色不好看、发白,肉卖不好了,又要求再加装。”
“菜场室内的光线不比室外,我们考虑之后同意了猪肉摊主加灯的要求。需要加的摊主来报名,我们统一采买。”郭瑞向记者解释,这样做,既能满足猪肉摊主加强光照的要求,又能避免违规亮灯的现象出现。
这次加装,在凡星摆摊的王大姐家一共多加了3盏灯。她说:“现在装了灯,摊位亮堂堂的,也不会变色,顾客能一眼看到肉的品质。”
谈起对换掉“生鲜灯”的看法,王大姐表示,一开始听到要撤灯的确有些不乐意。“不想换主要是担心生意变差。”但在换灯后的这些天,不少顾客向她夸赞摊位看着更清爽了,生意也并没有受太大影响,自己就逐渐接受了这个变化。
对照即将实施的《办法》,凡星综合市场当属响应速度较快、换灯符合规范。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仍有一些农贸市场、鲜肉门店存在撤灯不到位,甚至还未做更换的情况。在位于建邺区的环宇美食城和嘉业阳光城附近两家菜场内,共有近10家鲜肉铺都尚未更换“生鲜灯”。对何时更换,一位摊主表示将在12月1日前,由市场管理方统一安排换灯。
生鲜肉类和副产品往往是生鲜灯使用的“重灾区”。随着新规的即将施行,不少菜场加大了监督和规范力度。11月28至29日,记者连续两天走访建邺区江心洲某菜场。28日当天,记者在菜场内看到零星商家将红色灯罩的“生鲜灯”混在照明设施中。29日上午,同一摊位已经撤下违规照明灯。
比起生鲜摊位显眼的红色灯罩和泛红的灯光,市民对水产、蔬菜或水果摊位的“生鲜灯”关注度较弱,更易成为“隐秘的角落”。在一些大型连锁商超,经常看见一整排货架上摆放着蔬菜、豆制品和鲜切肉类等不一样的产品,但细细观察后就会发现,货架上端的灯光呈现出肉眼可见的差异:蔬菜区偏冷绿,鲜肉区则呈紫红。当顾客走近货架选购商品时,往往察觉不出灯光的明显变化;可离远一些,不一样的产品区的灯光则有明显分色。
光线的色温调控之外,一些装修精美的生鲜市场还会选择采用具备改变色温能力的射灯。它们体积小、摆放位置高,容易为人们所忽略。
记者在走访江北新区及建邺区的三家超市时发现,有超市在水果、蔬菜、鲜肉等生鲜农产品售卖区域的上方装上了暖黄色灯光的射灯。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射灯是超市统一安排的布置,开业时就已使用,对近期是否有更换的计划表示“并不清楚”。
在一些水果门店,特别是连锁门店中,射灯也常常纳入到装修标准中来。熟悉装修行业的梅德云和记者说,暖色系射灯是生鲜、零食等店铺偏爱的灯。“从专业的色温数值看,5500开尔文的光属于正白光,是夏天正午晴天阳光照射的样子。低于5500开尔文的光,数值越低,越偏向红色。有的灯光师会建议生鲜和零食店选择3000到5000开尔文的光源,店铺看上去更温馨,摆在架上的水果色泽也会更鲜亮。这可能会给消费的人带来一些误导。”
尽管本次《办法》对“生鲜灯”下了禁令,但作为在菜场和商场盛行了数十年的灯具,“生鲜灯”此番能否真正“退场”仍需要我们来关注。一方面,已经习惯用生鲜灯为产品“锦上添花”的商家们意识还未完全扭转,后续经营中,只要少数商户重点“生鲜灯”,很可能带动更多商户行动;另一方面,从“生鲜灯”的产业链看,处于上游制售灯具的行业是否也该及时作出调整方向?此外,即将施行的《办法》并没有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要素给出具体标准,这给实际管理留下了一些需要主动思考和探索的空间。
“本次《办法》规定,任何明显改变生鲜农产品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都不允许使用。有些经营者虽然已经更换灯罩,但如果光线颜色有偏差,这相当于‘擦边’,依然属于违规。”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徐娟娟和记者说,今年11月17日,南京发布《关于强化全市使用农产品生鲜灯整治的工作指引》,其中明确了几种属于“生鲜灯”变相“擦边”使用的情形。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对“生鲜灯”的判定主要靠肉眼辨别,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分析判断。不只南京,四川、湖南、安徽、广东等多个城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也是如此。实际走访中记者还发现,当前部分大型菜场和商超的“生鲜灯”由管理方统一采购,但对于零售经营者而言,弄清楚照明设施的合格标准以此来降低采买损耗也是迫切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照明设施的具体标准尚不明确外,“生鲜灯”禁用范围也引发热议。不少经营者向记者表达了疑惑:同样是用带颜色的灯,为什么卤菜熟食和面包糕点店却能够继续使用?他们表示,既然禁用“生鲜灯”,就不该“区别对待”。
经营者的困惑,也给有关部门的工作带来启迪:未来在市场监管中,或许可以跟进更加具体的办法管理灯光颜色,既保障消费者权益,也打消经营者疑虑。
退场之际,“生鲜灯”或将逐渐淡出大众视野。而投射向生鲜品类的那一束光,如何确保其不再越界,尚待更多思考和探索。